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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合同变更后还有法律效力吗?
合同变更后还有法律效力,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,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。当事人协商一致,可以变更合同。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,当事人在原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三条
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:
(一)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意思表示真实;
(三)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
二、
请求变更合同内容
请求变更合同内容如下:
1.变更标的;
2.标的物数量增减;
3.价款或报酬的增减;
4.改变履行方式;
5.违约金的变更等。
合同变更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,一致对合同进行变更,合同变更必须经过必要的批准、登记的手续,手续齐备方可变更。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,推定为未变更。当事人就变更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后,如果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批准、登记等手续的,必须依照规定相关手续才能发生变更的效力。
三、
合同变更的原因有哪些
1.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,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。
2.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这里讲的情势,不包括商业风险在内。
3.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,实际上是赋予了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。
4.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。